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新建天津票据清算中心营业用房水土保持咨询服务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015)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和平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新建天津票据清算中心营业用房水土保持咨询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886万元,招标人为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新建天津票据清算中心营业用房项目,本项目用地面积约
2381平米,总建筑面积8240平米,建筑高度约36米,地下室现方案为地下1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新建天津票据清算中心营业用房水土保持咨询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新建天津票据清算中心营业用房水土保持咨询服务项目)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5月13日08时30分到2021年05月20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2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2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由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负责实施的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新建天津票据清算中心营业用房项目,现由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该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新建天津票据清算中心营业用房项目,本项目用地面
积约2381平米,总建筑面积8240平米,建筑高度约36米,地下室现方案为地下1层。
2.2项目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与台儿庄路交口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及组织专家评审以及项目水土
流失监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在竣工验收阶段组织专家验收。受托方提供的报告、方案应当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审查以及符合天津市档案部门的要求、通过专家评审;取得行政批复。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服务周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水土保持竣工验收完成并通过相关上级主管部门的
审批、审查。
2.5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
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方式
4.1凡具备投标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名:
投标单位可提供: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报名。
4.2各供应商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报名截止时间
5.1本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5.2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5月19日(北京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报名的供应商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报名的投标单位,请于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5月2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获取招标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电子版)押金0元。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 1057 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