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郑州市东周水厂提升工程原水泵站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DZX-GC-2021-013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市东周水厂提升工程原水泵站施工(招标项目编号:FDZX-GC-2021-013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和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市财政35%,公司自筹65%,招标人为郑州自来水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新建20万m³/d取水泵房1座。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 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 师资格并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为其缴纳了社 会保险(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至少具有一项10万m³/d以上水厂工程施工业绩(2018年1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的业绩须显示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可以重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业绩需出具施工合同);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17年度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作出存在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相关的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出具的有关文件或企业自行出具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书面承诺);
2)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与履行项目施工合同有关的诉讼和仲裁败诉案件(如投标人无规定的败诉案件,则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
3)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查询企业,投标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网页。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投标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网页;
5)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查询(包括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相关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查询网页截图,若上述查询对象经查询判决结果有任意一个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以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查询网页截图);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1年05月11日00时00分00秒---2021年05月30日23时59分00秒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31日10时0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2021年05月31日10时00分00秒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郑州市东周水厂提升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设计【2020】370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郑州自来水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市财政资金和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市财政35%,公司自筹65%,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原水泵站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 质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东周水厂提升工程原水泵站施工;
2.2项目地点:郑州市;
2.3项目建设规模:新建20万m³/d取水泵房1座。
2.4本次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原水泵站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包含围堰、泵房、回填、道路、给排水管道、设备基础、照明、预埋工程、电缆沟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合同估算价:2200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8安全要求: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9计划工期:工期为2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 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 师资格并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为其缴纳了社 会保险(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至少具有一项10万m³/d以上水厂工程施工业绩(2018年1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的业绩须显示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可以重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业绩需出具施工合同);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17年度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作出存在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相关的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出具的有关文件或企业自行出具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书面承诺);
2)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与履行项目施工合同有关的诉讼和仲裁败诉案件(如投标人无规定的败诉案件,则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
3)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查询企业,投标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网页。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投标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网页;
5)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查询(包括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相关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查询网页截图,若上述查询对象经查询判决结果有任意一个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以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查询网页截图);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5月11日至2021年05月30日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1年05月31日10时00分。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 13691583256
邮 箱: zhaobiao1018@126.com
邮 编: 100070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