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盱眙源宇古桑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盱眙源宇古桑风电项目已由淮安市行政审批局以淮审批投 资复【2018】104号及淮审批投 资复【2020】79号(批文名称及证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盱眙县源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总装机规模为50MW,拟设计安装不超过15台风力发电机组。风电场配套建设35KV集电线路接入盱眙龙源220kV升压站低压侧,需将龙源1号100MVA主变更换为150MVA,其余根据淮安市供电公司要求做相应技改,以满足风场接入要求。
2.2建设地点:盱眙县古桑街道、桂五镇、河桥镇境内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勘测、设计、设备采购、材料采购、征地拆迁、施工临时场地整理、施工临时设施搭设、运输(含运输道路改造及损坏后的修复)、储存及检修道路;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检查、验收、保修;设备安装与调试;发、送、变电系统试运行及接入系统技改施工(含技改停电等一切补偿费用)及所有手续办理、消缺和风机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的初步验收;建设期工程保险;工程竣工 (含风电机组可用率和功率特性曲线的试验)验收配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工程消缺、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人员培训等。
2.4质量标准: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及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并通过图纸审查(如需要);施工满足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工程“零缺陷”移交,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2.5工期要求:300个日历天。
2.6招标控制价:3.31亿元(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运输、技改施工、停电补偿、征地补偿、试运行、工程验收、手续办理等为达到全容量并网发电并取得发电业务许可所需花费的一切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3.1.1和3.1.2资格要求:
3.1.1设计单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 质甲级或者电力行业(风力发电)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 质;
3.1.2施工单位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
3.2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上述资 质要求,并且签订联合体协议,自行确定联合体的牵头人。
3.3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的负责人为项目总承包负责人,并需满足3.3.1或3.3.2要求:
3.3.1设计单位的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提供证书);
3.3.2 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一 级建造 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并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建造 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施工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 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②施工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③投标人、施工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提供承诺书);
3.5投标单位为被委托人、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经理交纳的2021年3月以来连续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及有效的劳动合同;
3.6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无失实内容和无弄虚作 假的内容,如果有虚假,愿承担全部责任(企业提供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3.7项目施工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8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提供职称证书及企业出具证明),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各配备不少于2名并提供岗位证书。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提供承诺书)。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3.8.1自2018年11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 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8.2自2018年1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8.3自2018年1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提供3.8.1-3.8.3条承诺书,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10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无论中标与否不退还;
4.4投标保证金:人民 币捌拾万元整。
5.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12月31日上午09时00分。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 18910221674
邮 箱: zhaobiao1018@126.com
邮 编: 100070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