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春公交集团公交智能化建设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吉林 2021-11-18
招标编号:JLFZ202110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长春公交集团公交智能化建设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受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其所需长春公交集团公交智能化建设一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公交集团公交智能化建设一期工程;
2.项目编号:JLFZ2021104;
3.采购内容、数量、预算、付款方式、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及质保期: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
付款方式
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
长春公交集团公交智能化建设一期工程
1批
65275312元
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时间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21年11月18日—2021年11月25日,每日8时30分—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授 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 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单位缴纳的被授 权人公告之日前6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guan网查询验证方式)
3、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的guan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guan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1年11月18日—2021年11月25日,每日8时30分—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
2.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2月8日10时00分。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 18910221674
邮 箱: zhaobiao1018@126.com
邮 编: 100070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