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五凌电力邵东荷盟风电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 2021-11-19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五凌电力邵东荷盟风电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荷盟风电场位于邵东县东南部,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1°58'0.26"~112° 3'53.08",北纬27° 4'15.61"~27° 8'55.14"之间,区域地貌类型为中低山,海拔高度在400m~640m之间,场址距邵东县公路里程约41.2km。风电场场区对外交通便利,东南侧有省道S210、东北侧有省道S315、衡邵高速S80经过。风电场总装机规模为150MW,风电场拟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暂定以1回110kV架空线路接入110kV佘田桥变电站。z终风电场的接入系统以电网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接入系统报告及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为准。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服务:项目咨询服务、项目前期技术服务、相关专题及报告编制等。
(2)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地质详细勘察及地形图测绘、风电场施工图设计、风电场竣工图编制、风电场概(预)算编制等;
(3)项目征地及协调工作;
(4)项目所有设备与材料采购,全部设备的采购(风电主机为暂估价,由招标人招标后计入EPC合同)、监造、试验、运输、安装及调试(含联合调试);
(5)风电场土建工程施工,包括包括交通工程(含新建、改扩建道路)施工、升压站土建施工、风机及箱变基础施工、35kV线路施工、送出线路施工、接地工程、经批准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方案的实施及施工辅助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用水、用电、风机位场平)等;
(6)工程保险、工程管理、升压站可靠性试运行及风机机组的250h的试运行;
(7)解决本项目涉及电网、国土、林业、环保等全部合法合规性手续的办理等全部工作;
(8)验收,包括质量监督验收、并网验收、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程所需的全部验收工作;
(9)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和缺陷责任期内缺陷处理。
(10)其他
确保本项目建成并正常运行以及国家电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所必须的其他工程项目(不含储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资 质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 级及以上,且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 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
3.2.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3.2.3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有效。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具有3个及以上的50 MW及以上风电场总承包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投产证明文件,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z近3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施工设备
3.5.1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项目经理
3.6.1必须与投标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3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应有5年以上设计/施工经历,近5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设计/施工(如果合同内没有体现,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
3.6.3持有一 级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且须是本企业登记在册人员。
3.7人员要求:
3.7.1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注册设计类资 质执业资格,且必须与投标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3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5年以上工程设计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1个50MW及以上规模工程项目设计的主要负责人。
3.7.2施工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一 级注册建造 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必须与投标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3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5年以上工程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1个50MW及以上规模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
3.7.3安全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具有工程安全管理经历。
3.7.4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执有相关的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其他
3.9.1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 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z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z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 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 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z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6日。
4.2 招标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5.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不适用于本项目。
6.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12月13 日上午10点。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 18910221674
邮 箱: zhaobiao1018@126.com
邮 编: 100070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