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机械化综合一次料场项目料场贮运系统工程建设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陕西 2021-10-29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机械化综合一次料场项目,招标人为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料场贮运系统工程建设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机械化综合一次料场项目料场贮运系统工程建设EPC总承包(招标编号:0866-21B1SXQY690)
2.2项目概况:新建机械化综合一次料场主要用于贮存外购球团矿、块矿,以及烧结、球团所用的粉矿和精矿,以及海燕焦炭。
受料设施主要由铁路受料系统、汽车受料系统、胶带机受料系统组成。铁路受料系统用于接收铁路输送进厂的粉矿、块矿以及部分精矿和外购球团矿,年受料量~1081.29万t(湿量)。汽车受料系统:用于接收汽车输入的部分精矿和外购球团矿,年受料量~242.64万t(湿量)。其余200万t焦炭,由海燕采用带式输送机直送至接口转运站。
料场设施主要由一跨环保封闭式C型料场和一跨环保封闭式B型料场组成,环保封闭式C型料场用于贮存粉矿和铁精矿~69万t。环保封闭式B型料场用于贮存块矿及外购球团矿~15万t,以及部分海燕焦炭~1.0万t(只有在高炉检修或特殊情况下才在本料场贮存)。料场内设射雾炮,用于料场堆料时自动启动进行抑尘。
供料设施主要包括料场内部供料、向球团供料、向高炉供料及块矿筛分等系统。主要由胶带机、转运站等设施组成。混匀设施主要包括二套混匀配料槽及相应的输入、输出设施。辅助设施主要包括通风除尘设施、取制样设施、供配电设施、给排水设施、传动及控制设施、电讯设施等。总图运输设施包括红线范围内新建建构筑物、管线、道路,土方、挡墙以及厂区绿化等。
该建设项目分为料场贮运系统工程、铁路专用线工程两个部分完成,铁路专用线工程不在本次(本标段)招标范围,两个部分工程的分界面及本标段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料场贮运系统工程建设EPC总承包分为一个标段,本标段范围中所有管道、电缆不允许直埋。
2.3招标范围: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本标段范围内的受料设施、料场设施、混匀设施、供料设施、及配套的电气传动、基础自动化、仪表设施、电讯设施、智能制造、给排水设施、检化验设施、燃气设施、热力设施、通风除尘设施、采暖空调、消防等设施的土建施工(含地基处理)和相关设备的供货及设备的安装、调试与负荷试车、质量保修、达产达效等内容,对本总承包工程的完整性、合理性、先进性、使用性能负责。土方平衡(挖运土方并将余土倒运至铁路专用线归堆)。厂区绿化工程、挡土墙及放坡、本工程调试用的一次填充油,以及红线范围内消防设施和特种设备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调试、报审及验收等。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各类验收及获取批文过程中的各类整改在总包范围之内。环保要求满足环大气〔2019〕35号《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投标人负责根据批复的招标范围内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要求等相关资料及合同约定、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完成本标段内工程的初步设计(含安全、职卫、节能、消防等专篇的设计及各项评审费用)、工程详细设计(土建基础、结构、建筑、采暖通风、照明、空调、电信、防雷接地、消防及报警系统等,同时需承担标段范围内设施中设备的成套设计,保证B型、C型料场大棚屋面及混匀配料槽屋面满足光伏发电设施安装荷载的要求,提供BIM相关成果)、智能制造(包含设计、集成、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培训等)、竣工图编制、设备材料采购供货、施工、系统清洗吹扫、单机试车、中间交接,包括中间交接后到系统运转正常后72小时的技术服务及协助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性能考核、交工技术文件归档、竣工验收、固定资产清册编制、数字化交付、保修责任期间的服务等工作并修补任何缺陷对招标人操作和维护人员培训及技术服务等。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各类验收及获取批文过程中的各类整改在总包范围之内。
2.4项目地点: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2.5工期:合同签订后13个月建成投运。
2.6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2.7质保期:缺陷责任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12个月;保修期满足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和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 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冶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 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 级及以上资 质或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 级及以上资 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 级及以上资 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3.4财务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年(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2项国内类似料场工程建设EPC总承包项目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有效业绩可由任何一方联合体成员提供;
有效业绩以合同为准,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合同内容。
3.4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冶金行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 级注册建造 师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一 级注册建造 师证书或冶金设计行业内的注册专业一 级证书;
(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冶金(金属冶炼)专业或机械专业或电气专业或结构专业或建筑专业一 级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称;
(3)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 级注册建造 师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一 级注册建造 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工程在建项目(需提供承诺书);
(4)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 级注册建造 师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一 级注册建造 师证书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5)项目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或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
(6)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的人员配备不能相互兼职,人员须提供本单位有效社保证明(2020年6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名单(提供上述两项内容查询结果截图)。
3.6其他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主体授 权委托书,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2家。如为联合体投标,除招标公告中3.1.(2)、3.1.(3)、3.3、3.4款由对应联合体成员提供外,其他各款须所有联合体成员均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10月29日上午8时00分至2021年11月5日下午18时00分;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 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4日上午9:00时整。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 18910221674
邮 箱: zhaobiao1018@126.com
邮 编: 100070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