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网联清算有限公司2021年OA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 2021-09-0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项目编号:GXTC-C-2108007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网联清算有限公司2021年OA系统改造项目招标人为网联清算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名称:网联清算有限公司2021年OA系统改造项目;
2.2供货及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须15个自然日内安排所有硬件设备到货,合同签订后60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一期功能上线;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OA系统升级改造建设所需的软硬件产品及相关服务,包括OA应用系统、操作系统、数据库(含集群服务)、中间件、服务器、负载均衡器、交换机,以及软硬件集成实施服务、技术支持及相关服务等;
分类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备注
软件部分 1 OA应用系统(含定制化开发、3年免费维保服务、数据迁移服务) 1套 第1项要求原厂商或唯 一授 权代理商,须出具原厂商说明函或针对本项目的唯 一授 权函。
2 操作系统 12套 第2-7项要求供应商需提供所投硬件产品及除综合办公系统外的软件产品的原厂授 权函或承诺货物交付时一并提供原厂下单证明。
3 数据库(含集群服务) 3套
4 中间件 6套
硬件部分 5 服务器 12台
6 负载均衡器 2台
7 交换机 2台
服务部分 8 软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1项 第8项为系统建设实施服务,包含基础环境搭建及系统软件实施。
2.4入围供应商数量:本项目需要1名成交供应商,采购结果确认通过后,综合得分排序第一的候选供应商即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或者被有关部门查实存在影响采购结果的违法行为、不具备中选资格等情形的,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1位的中选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3. 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能力
3.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 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响应。
3.6投标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票的情形除外)。
3.7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0年以来至少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8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供应商所投的同类综合办公系统软件产品应具备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个省部级及以上政府机 关、国有大型商业银 行总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行、国有企业(企事业单位)总部、人民银 行、人行支付清算系统(人民银 行清算总中心、银联、网联)等机构总部单位成功实施案例,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金额页、盖章页等内容,合同原件可供采购人备查。
3.11供应商需为所投综合办公系统软件产品原厂商或唯 一授 权代理商,须出具原厂商说明函或针对本项目的唯 一授 权函。本项目不允许同一品牌原厂及授 权代理商同时参加,不允许同一品牌授 权两家或以上数量代理商同时参加,如出现上述情况,原厂及授 权的全部代理商均废除参选资格。
3.12供应商需提供所投硬件产品及除综合办公系统外的软件产品的原厂授 权函或承诺货物交付时一并提供原厂下单证明。
3.13投标人须承诺,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9月1日起至2021年9月6日止,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
5.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23日上午09时30分。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 13691583256
邮 箱: zhaobiao1018@126.com
邮 编: 100070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