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中国船舶海洋探测技术产业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10Y07W)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船舶海洋探测技术产业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招标项目编号:TC210Y07W),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中船海洋探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中国船舶海洋探测技术产业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船舶海洋探测技术产业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
1、资 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资 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目前无其它在建工程);
4、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 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损益表)),新成立单位提供成立之后经审计财务报告或银 行资信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1年07月09日16时00分00秒---2021年07月14日17时00分00秒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7月30日14时0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2021年07月30日14时00分00秒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中国船舶海洋探测技术产业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船舶海洋探测技术产业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 已由 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局 以 企业投 资项目备案[201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船海洋探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企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船海洋探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船舶海洋探测技术产业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无锡市净慧东道与清源路交叉口东南侧。
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 投 资额:约2201.8万元。
2.5 招标范围:
本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网络系统(包括:互联网、办公网、综合安防网、弱电综合网);安全防范系统(包括:视频监控子系统、入侵报警子系统、一卡通及门禁子系统、电子巡更子系统、4通道访客管理系统、室外工程);停车场管理系统;无线对讲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数字会议系统(包括:1间展厅休息室、1间中型会议室、1间培训室、1间非密(外网)视频会议室、1间系统内部视频会议室设备);综合布线系统(包括:互联网及语音、安防网综合布线系统、办公网综合布线系统、智能楼宇综合布线系统);楼宇设备自动控制系统;能源管理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BMS);抗震支架等所有弱电智能化系统的深化设计、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及竣工资料编制等,包括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室内外智能化工程、地块内单体建筑之间的线缆敷设、智能化系统设备或箱体所需的驳接及线缆敷设等全部工作。
2.6计划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 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资 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目前无其它在建工程);
3.4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 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5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损益表)),新成立单位提供成立之后经审计财务报告或银 行资信证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1年 07 月 09 日 16:00 时至 2021年 07 月 14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 13691583256
邮 箱: zhaobiao1018@126.com
邮 编: 100070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