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宜兴阳羡湖旅游度假小镇项目R5R6地块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21-06-22
招标人:中交地产宜兴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阳羡湖旅游度假小镇项目R5R6地块装修工程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投资许[2014]23-2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交地产宜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交地产宜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省宜兴市湖滏镇206县道(张灵慕路)与玉女潭路交叉口
2.2工程规模:待定(实际施工面积在中标后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3招标范围: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R5、R6地块施工总工期均为180日历天(具体各地块开工时间及工期要求以建设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2.5合同价款:单价合同,按R5R6地块实际装修建筑面积的全费用综合单价: 元/㎡ 签订。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生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9]23号)。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为 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15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领取招标文件者需提供介绍信、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 14 时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及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2021年1月-2021年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公章);(5)资质证书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公章)(6)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复印件加盖公章)(7)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复印件加盖公章)(8)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复印件加盖公章)(9)投标保证金。
5.4其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席开标会。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工程款支付
1. 本工程预付合同总款20%的材料款,于甲方向小业主交付毛坯房之日前一个月支付。
2. 本工程开工后,乙方在每月30日(2月份为28日)前向甲方报送当月的已完成工程进度款报表。甲方收到报表后3天内审核完毕,甲方自收到乙方付款申请起10天内审核完毕,并按照当月实际形象进度的70%计算并支付工程进度款,预付款同比例扣除。
3.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呈报完整的结算资料及竣工资料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扣除每月已付的进度款及其他按合同约定应扣除的款项);
4. 甲方收到有效完整的结算申请和全部结算资料30天内完成结算,结算审核完毕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20天内,向乙方支付工程结算价款的97%(扣除每月已付的进度款、按合同已付的款项及其他按合同约定应扣除的款项)。
5. 剩余结算总价3%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预留,保修金预留两年,在保修期第一年到期30天内付50%的保修金。在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已解决,并扣除保修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相应费用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有效付款申请后30日内付清剩余的50%保修金(不计利息)。
6. 每次付款,乙方需出具等额有效并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若不按此要求出具,甲方有权推迟付款。
8.评标办法
8.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9.其它:
9.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除外)。
9.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z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9.3 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